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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给电动车充电,引发火灾!高温天气,物业再次紧急提示


车棚有点远?
就将电动车停在家里!
小区充电棚麻烦?
拉条电线楼道里给电动车充电!
······
其实
这些行为非常危险


持续高温天气

  物业特别提醒各位业户:


勿将电动车在阳光下暴晒;

勿在高温环境下充电;


勿在行驶后立刻充电,

充电结束及时关闭电源;


勿在充电桩周围放置

易燃易爆等一切可燃物质;


充电中勿开充电桩门,

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充电。


 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  

  杜绝夏季安全隐患  


7月25日凌晨1时许
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北苑名都小区
一居民家中发生电动车起火
接警后,
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

救援现场


经勘查

着火点位于九层户主家中

确认现场断电后

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出水扑灭火势

并确保充分冷却,无复燃可能



在现场

进门玄关处堆放着

被烧毁的电动自行车车架

地上一片狼藉,

客厅、厨房墙壁上全是烟熏痕迹,

连旁边存放的西瓜都被烤“熟”了,

所幸没有人员伤亡!



据户主回忆

电动自行车放在入户门口玄关处充电

睡觉前没有拔掉电源,

熟睡后突然发生自燃,

造成火势蔓延。


▲电动踏板起火,13秒燃烧整个房间


▲店铺内电动车充电起火


▲二楼露台电动车起火


▲楼道口充电,损失惨重


▲电梯内电动车起火


▲电动车停放楼道充电 仅6秒瞬间爆炸


▲户外飞线充电引发爆燃


▲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爆燃



警钟再次敲响
电动车作为常用的代步工具
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
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
防患于未“燃”
非常必要
!!!


电动车起火

一般发生在什么时候?



法条链接




《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:

过失引起火灾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
第三十七条: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

第四十七条: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


《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
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第十八条: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,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,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等行为,劝阻和制止无效的,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


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

公安部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: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





电动车停放充电

消防安全很重要


各位电动车车主

千万别在家里、楼梯间、过道乱停车

更不要违规充电

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

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!


来源 : 运城消防全媒体中心、物业管理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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